河北法制报讯 (赵宙)成安县人民检察院在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过程中,紧盯人民群众生活安全、生产安全、生命财产安全,采取“四联动”工作机制,做细“我管”,做深“都管”,做优“巧管”,形成“共管”,让“八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
与生产企业联动,做细“我管”。该院结合县域实际,选出有代表性的25家重点企业,组织检察官深入生产一线,通过成立“安全班”、召开“研讨会”,“一对一”会商除风险,“面对面”排查堵漏洞,“事对事”细究除隐患,在抓早、抓小、抓苗头中,防事故、促生产、保安全,拧紧安全生产“阀门”。
与管理部门联动,做深“都管”。该院先后与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危险防控工作,让“八号检察建议”走进主管职能部门,通过送达、联合研讨、集中宣讲、建立联合防范机制等措施,依法督察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使职能部门、执法人员不仅知其文、晓其意、明其理,还要践其行、守其则、负其责,勇于担当起主体责任,发挥主力作用。
与专家团队联动,做优“巧管”。该院聘请23名专业部门的专家、学者,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配合检察官司法,提升检察监督办案专业化水平;开设用好“随手拍”平台,让更多的人参与优化社会治理,巧借“外脑”智慧,通过“检察官+专家”办案机制,以“巧劲+韧劲”使最高检系列检察建议落实掷地有声,尤其是在今年的实施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中,司法效果明显。
与社会联动,形成“共管”。该院注重提高社会安全意识、筑牢安全生产意识,凝聚各方共识,形成社会合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醒广大居民以案为鉴,安不忘危,防不忘治,治不忘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使“八号检察建议”在该县贯彻有方、执行有力、落地有声,形成安全生产人人关心、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联动局面。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