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振圣 周武
2021年以来,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能动发挥支持起诉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六稳”“六保”,护航企业发展,在护企保民生领域发挥检察力量,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通过办好身边的“小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近日,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在《民事检察工作情况》中刊载了《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小”案精办促进诉源治理》经验做法,这是今年以来该院亮点举措第六次得到省检察院肯定。
坚持“七进”制度,拓展支持起诉案件来源
青龙检察院创新工作方法,建立民事检察“七进”制度,即进法院、进律所、进乡村、进企业、进信访局、进行政机关、进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加大民事检察宣传力度,打通与相关单位间合作壁垒,已经初步建成舆情收集、联络处置、合力办结的支持起诉案件办理“流水线”。
两年来,青龙检察院干警走进乡村、企业、农村大集11次,采取“摆摊”送法、精准普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现场发放民法典、“民事检察宣传单”等资料2500余份,帮助群众解答涉及民间借贷、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问题80余人次。检察官利用法治副校长身份开展“送法进校园,民法常识课堂”专项活动,公开授课10余次。走访相关职能部门,收集线索24条,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件,其中涉及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案件3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1件、建档立卡贫困户交通事故权益保障案件2件。
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依法能动履职
青龙检察院与县人民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加强军人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服务保障、联合专项治理等机制,对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作用,以“我管”促“都管”。迄今已办理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支持起诉案件3件,当事人均为60岁以上老人。
王某系一名退伍老兵,因外出打工受伤。其就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事宜与用工方付某达成协议,付某为王某出具了一张2万元的欠条。事后,王某多次打电话催要,付某仍未给付,甚至拒接电话“搞失踪”。为此,王某到青龙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青龙检察院立案审查后,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为王某申请了法律援助。该案经法、检联合调解,王某诉求得到支持。案虽结但事未了,青龙检察院多次对该案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在执行4000元案款后,付某到期仍未主动履行。办案检察官主动协调县法院将剩余案款执行到位。
强化检法诉调对接,助推诉源治理
青龙检察院坚持权利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思维,与县法院、县司法局等部门会签《青龙满族自治县政法机关权力制约制衡和协调协作机制若干措施》,积极探索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实现民事支持起诉与法院诉前调解有机衔接,助推社会矛盾化解。
2022年2月23日,青龙检察院收到法律援助中心移交案件线索,申请人王某70岁,患有肢体三级残疾。2015年至今,王某和老伴在某物业公司从事保洁工作,每月工资1300元。该物业公司拖欠二人劳务工资72400元,其法定代表人出具了欠条。该院审查后决定立案。在调查走访过程中,该院依据《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六项举措》,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涉案企业经营状况,并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沟通。调查发现,因疫情影响等原因,该物业公司物业费收取困难,公司经营遇到难题,且该公司负责人正在积极筹措资金为老人解决工资问题,并希望老人继续留在公司工作。考虑到二位老人年龄较大,再就业困难,青龙检察院积极与法院沟通,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经法、检合力对双方释法说理,耐心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承诺半年内分两次将王某二人劳务工资72400元付清。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时,王某夫妻二人对检察官说:“感谢检察官在百忙之中帮助我们要回属于我们的工钱,国家处处想着老百姓。”仅仅用时五天,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就在检法“两院”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