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0日
第08版:人文检察

张家口两级检察机关联合行动

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法律监督案件

河北法制报讯 (游红良 驰轩)“我的孩子已经顺利完成政治考察,感谢检察机关帮助我的孩子保住了报考特殊高等院校的机会……”近日,当事人王某某将两面锦旗专程送到了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和康保县人民检察院,以此表达对检察机关的诚挚谢意。

事情还得从6月7日说起。那天一上班,康保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工作人员接到王某某的求助电话,电话中,她焦急地说自己的女儿今年参加高考,计划报考特殊高等院校,按照规定到派出所确认政治考察申请时,派出所将其儿子2021年(时年16周岁)因涉嫌盗窃被不起诉的违法犯罪电子档案信息附到了王某某女儿的政审材料里,王某某担心女儿无法被录取,希望检察机关予以监督。

该求助涉及高考考生切身利益,而且临近考生政审截止时间,张家口市县两级检察院未检部门迅速行动、主动协调,在了解了考生报考该类院校政治考察要求后,向公安机关详细解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最高法等四部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等相关规定,指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后不影响其升学、就业,更不应该影响其家庭成员入学。

次日,公安机关反馈,已经依法封存王某某儿子犯罪记录,并重新出具政治考察材料,确保不耽误王某某女儿报考高等院校,同时表示今后将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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