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博野县人民法院“爱心妈妈小屋”正式投入使用,这是保定市法院系统首个“爱心妈妈小屋”。小屋室内面积约35平方米,设置密码锁,保护女性隐私,以蓝色系为主,装饰温馨,为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的女职工提供了一份便利。小屋设施完备,集讲座、阅读等多种功能,为“一室多用、一室多能”的女职工专享的个性空间。 “爱心妈妈小屋”投入使用,充分彰显了博野法院党组对女性干警的尊重与关心,得到全院女性干警的广泛赞誉。
张丽宁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