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1日
第05版:法治河北周刊

我省全面实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 )7月19日,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河北省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标志着全省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并进入实施阶段。

《实施意见》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初任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法律类),申请律师、公证员执业,应当参加职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法律职业。初任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法律类),申请律师、公证员执业的职前培训时间为一年。职前培训分为两个阶段:集中教学阶段,岗位实习和综合训练阶段。集中教学阶段培训将主要讲授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法律实务等知识。在岗位实习和综合训练阶段,职前培训实行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模式,在实务导师指导下,通过参与审判、检察、律师、公证、仲裁等业务实践,参加审查案件材料、草拟法律文书等辅助事务,提高参训人员的实战能力。

为加强对统一职前培训工作的领导,我省成立了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指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部门实施职前培训工作。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承担职前培训指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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