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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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执法有理有据有“图”有真相

——我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综述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古孟冬

实习生 孔德蕊 孔德曦

“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监督我们的执法行为,我们将对本次现场踏勘全程录音录像,请您配合。”7月14日,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执法人员华臻向记者介绍,上述这一段规范用语,是他和同事每一次在对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场踏勘进行音像记录前必须要说的一段话,已深深地刻在他的心中。

对包括现场踏勘在内的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是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一个镜头,也是我省行政机关在执法中所必有的一个“规定动作”,其目的就是让执法过程有迹可循,让执法在“阳光下直播”。

近日,记者走进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从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的讲述中,了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提升该局依法审批水平所带来的新变化,感受我省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新成就。

率先试点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构建看得见可回溯能验证的执法新模式

大家知道,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近年来,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也仍然存在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执法寻租等问题,既损害了群众利益,也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降低了政府公信力。

阳光不只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遏制权力任性和执法恣意,驱散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的有效武器。基于此, 2017年2月,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成立后,着眼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的目标要求,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构建看得见、可回溯、能验证的执法新模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为群众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行政审批法治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权力晒在“阳光下”

“到这里办事,不仅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好,执法透明度还高!”在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第一次来办理营业执照的姚先生在触摸屏上轻轻一点,该局的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行为流程、办理结果公示等内容随之显示,既方便又快捷,他表示出非常满意。

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首先将最新的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踏勘评审目录清单等执法内容全部主动公开,将执法权力晒在“阳光下”。

不仅是这些事前公开事项,该局在事中公开执法信息,窗口工作人员带牌上岗,实行办事流程、服务承诺、办事进度、姓名职务、举报投诉“五公开”制度;在事后公开审批结果,自完成许可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办理结果。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刘素卿介绍,目前窗口端、移动端、PC端、自助端四端协同,河北省政务服务网、石家庄市政务服务公开平台两网同步,形成了石家庄市行政许可公示的“四梁八柱”,有力提升了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给执法行为可回溯管理装上“电子眼”

“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的实施,对我们执法人员来说,既是‘紧箍咒’,又是‘护身符’,它在规范我们言行、提升执法水平的同时,也减少了执法阻力和执法纠纷等情况的发生,所以我们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科高丽萍说。

在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过程中,该局紧盯窗口受理、现场踏勘、专家评审、审批送达四个关键环节,依托纸档数档、远程影音、云端审批、现场监控等手段和技术,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实行文字、音像全记录闭环管理,做到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给记录执法行为装上“电子眼”。

该局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视频监控72处,实时记录许可受理、审批全过程。同时,配备20台执法记录仪,远程监控现场踏勘全过程,并将影音资料实时储存至专用存储器,做到有“图”有真相,有效限制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杜绝了人情踏勘、违规踏勘现象。

在做好执法动态留痕工作外,文书留痕工作也要一并推进。该局制发了《行政许可案卷标准模板文书》,统一格式、统一编号,实行标准化管理,确保执法有理有据;对成立五年多来所有的行政许可逐件进行审查,并编纂《数字档案索引》,建立数字档案库,方便查询和使用。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执法决定合法性加把“安全锁”

“只要我们执法人员依法依规执法,即使当被告,我们心里也不发怵。”谈及去年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成为被告的经历,该局法律顾问王燕底气十足。她的这种底气来自于该局推行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在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该局通过建立专业队伍、确定审核范围、规范审核流程,探索实施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保证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有效性加了一把“安全锁”,筑牢了一道“防火墙”。

行政机关执法越专业、越谨慎,执法权威越容易得到彰显。对此,该局制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对属于该清单的事项,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审核,其中特别重大、复杂、疑难事项,邀请法律专家召开法律研讨会研究解决。对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重大执法案件,坚决不提交研究,不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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