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鲍娜军
“开会啦!开会啦!”7月20日一早,青翠的抱犊寨山脚下,“石榴村”一改往日宁静,人头攒动。一丛绿荫如盖的百年石榴树下,“检察听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大展牌端庄醒目,一场检察听证会场已经布置整齐。村党支部书记在大声招呼着群众落坐,聚拢来的群众则在窃窃私语:“要审判砍树的哩!”“不是,普法呢……”
“石榴村”是石家庄市鹿泉区千年古村落——北薛庄村的别称。该村种植石榴树历史悠久,林业部门保护的古树就有12棵,现阶段种植的百亩石榴园已成当地名片。
“古树,是历史的见证。”9时整,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连振主持下,一场严肃庄重、关于村民砍伐挂牌古石榴树的检察听证会,正式开始。
案件缘起2021年7月。69岁的村民薛某某为其弟弟翻盖房屋,将院内一株“枯死”的古石榴树与旧房屋一并清除。薛某某没想到的是,他清理的那株“枯树”,虽貌似枯死、但尚有生机,是国家挂牌保护的200年树龄古石榴树。因为未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薛某某的举动已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负责审查起诉的鹿泉区检察院没有一诉了之。“保护古村落,不仅仅是保护一砖一瓦一块碑文,还要保护满含历史气息的一草一木、这块土地的绿水青山!”在主办检察官王子刚建议下,旨在对群众进行保护古树宣传教育的“护航绿色发展”检察听证会,开在了普法的前沿阵地——“石榴村”村民的家门口。
听证会综合考虑当事人薛某某犯罪动机,且其自愿认罪认罚态度,认为薛某某犯罪情节轻微,拟作不起诉决定。薛某某也为自己的行为深刻反省。
“古石榴树、古槐树都不能毁坏,还有野生动物,也要保护。”休会间隙,王子刚和同行的检察官向村民们详细讲解毁坏古树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将带来的《爱护古树名木》明白纸一一发到群众手中,提醒大家:要绿水青山,就要从爱护身边的一草一木做起。
“不能朝向古树排烟气,会把古树熏坏。古树枯死,不要擅自处理,要上报。”听证员之一,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吕永权也开始“宣讲”。据他介绍,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鹿泉区有354棵,这些都是古树,受到不同等级的保护。
“古石榴树还有根,要好好养护!”青山下,检察官再次走进薛某某弟弟家中回访。在尚未完工的新民宅前,一丛半米多高的石榴树新芽已在蓬勃生长。
“这样的听证会,我们点赞!石榴树下‘石榴会’,就案说法好听证!这样学法,听得进去,学得明白……”在村民们纷纷点赞中,王子刚介绍道:“接手案件后,我们走访了鹿泉区13个乡镇,对该区55棵树龄5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实地查看,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为绿水青山凝聚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社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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