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5日
第03版:法案

赤城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企业合同纠纷案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卜晓奇)“你们法官真是为企业着想,及时为我们追回了执行款。”7月21日,赤城县某科技公司法人代表向法院送来了一面写有“办利民之事、怀爱民之心”的锦旗,感谢法官为该企业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3月,某旅游公司项目区内要建设200亩欧李基地,其中某科技公司投资建设100亩,该旅游公司投资建设100亩,旅游公司免费提供土地、水电和其他农业机械,科技公司统一负责所有与种植、生产相关事项。旅游公司需分期向科技公司支付70万元的苗款。前期,旅游公司已经向科技公司支付了49万元。后因双方产生合同纠纷,2018年9月,科技公司将旅游公司诉至赤城县法院。

2018年12月,经法官审理,判令双方合同解除,旅游公司向科技公司支付购买欧李苗余款21万元,以及欧李苗出资补偿款70万元,共计91万元。判决生效后,旅游公司先后向科技公司支付了22万元,剩余69万元未能如期履行。2019年6月,科技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7月,执行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查询到该旅游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遂对公司银行账户第一时间进行了冻结,并及时告知该公司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将对公司卡中的钱强制划拨。该公司在执行压力震慑下,将账上12万元如数交到法院。公司负责人表示因某些客观因素,公司目前经营困难,导致无力支付钱款。通过法官主持协商,申请执行人表示可分期履行,该案件达成和解。截至2021年底,旅游公司又陆续履行了18万元,之后便不再履行剩余欠款。

今年5月,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强秀清对案件进行持续跟踪,运用网络查控系统与传统查控方式,加大常态化线上线下调查力度。经多方查控,发现被执行企业对第三人企业享有到期债权,通过到企业调查,了解到第三人企业将于6月20日将一笔钱打入被执行人账户。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实时监测,发现钱款已经进入被执行人账户后,第一时间将账户中39万元依法划拨至法院账户。

7月15日,法院将执行款转入某科技公司。至此,该案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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