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6日
第04版:民生

一封来自被执行人的感谢信

□ 曹嘉怡

一纸信笺,纸短情长;一字一句,尽显真诚。

日前,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收到了一封感谢信,这封信与往常收到的有些不同,竟然寄自被执行人。

事情还要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说起……

2019年4月28日,马某林向马某喜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同年7月、11月,其再次向马某喜借款2万元、3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利息。至2021年7月,马某林不再按期偿还利息,马某喜经多次讨要无果后,一纸诉状告至莲池法院。

2021年8月,经法官审理查明,马某喜与马某林属于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马某林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遂判决马某林偿还马某喜借款10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马某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2021年10月8日,马某喜向莲池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当日立案并移交执行法官朱孝鹏办理。

办案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启动财产网查措施,对被执行人马某林名下财产进行查封冻结。通过对申请执行人马某喜提供的财产线索核查,以及传统线下走访约谈,办案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留有存款4万余元,立即进行了查封扣划。2021年11月,在确定被执行人马某林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办案法官暂时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行恢复。

时间转眼到了今年5月,申请执行人马某喜匆匆来到法院,告知法官被执行人马某林名下有一辆汽车,希望法院能够立即扣押。法官收到材料,重新梳理卷宗,核查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

不料,被执行人马某林在听到办案法官核实其财产后,立即将其名下的轿车进行了隐匿,阻碍法院查找车辆。由于车辆属于动产财产,流动性较大,易被隐藏,办案法官多方查找,均没有下落。同时,被执行人马某林也开始躲避法院的追查。被执行人的行为极大影响了法官案件的办理进展,无奈之下,办案法官带领书记员多次走访马某林所住小区及原户籍地村镇,并向当地街道、公安派出所及村委会询问马某林的情况。

一天早上,办案法官在马某林家附近单元楼走访时,发现了这辆被隐匿的车辆,当即向执行局汇报增派人手,成功将该车及被执行人马某林带至法院。随后,法院对被执行人马某林进行了依法询问,对于马某林隐匿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依法作出拘留15日、罚款3万元的处罚。

7月6日,马某林主动来到莲池区法院,向办案法官说明情况。由于家庭困难,儿子身患残疾,为了给儿子看病,他不得已才隐匿财产。随后,办案法官通过对被执行人家庭情况的调查,结合之前对村委会的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马某林家中确实有一个身患残疾的儿子,生活无法自理,马某林的妻子为了照顾这个孩子不能出去工作,被执行人一家生活确实困难。核实该情况后,法官朱孝鹏向院领导申请,免除对被执行人3万元的罚款,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通过法官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都愿意各退一步,达成和解,握手言和。

7月15日,被执行人马某林按照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领回扣押在法院的车辆。至此,该案圆满执结。马某林对莲池区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专门写来一封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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