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范晔 苏恩良)7月19日,我省故城县、大名县、馆陶县、魏县、临西县、清河县与山东省临清市等七地检察机关齐聚邢台市临西县,举行《关于“大运河”流域治理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的签约仪式,推进大运河沿线检察机关跨区域司法协作,联合构建大运河公益保护防线。
《实施意见》明确,协作机制在主体内容上囊括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道河滩管理、水土保持等方面;在公益诉讼协作上,确立了定期会商研判、专项统一行动、线索互相移送、协同调查取证等内容。同时,强化了检察协作保障的各项具体措施,确保了协作机制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大运河是我国历史上的伟大工程,是中华民族最具代表性的文化标识之一,目前也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环节和通道,在南北协调发展上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此次协作机制的会签,开启了大运河保护的新篇章,彰显了检察机关立足新阶段、贯彻新发展的理念,必将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检察履职,服务大运河文化带健康发展。”邢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恩泽在签约仪式上提出,希望七地检察机关线上多联系、线下多走动,积极拓展协作领域,用足用好协作机制,创新探索协作方式,把制度机制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法律监督效能,助推大运河沿线区域高质量发展,让古运河再现辉煌。
“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建立大运河流域治理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十分必要,这将为大运河保护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公益助力大运河保护不分区域,不分你我,是大运河沿线所有检察机关共同的社会责任。”“此次建立大运河流域治理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是两省七地检察机关跨区域合作的有益尝试,是检察机关以铁腕守护大运河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参加签约仪式的七地检察院检察长直抒胸臆,达成共识。
《实施意见》的签署,进一步彰显了七地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和在自然资源保护领域的责任担当,既解决了运河保护中阻碍行洪树木的清除、非法建筑设施的拆除、河道污水排放的治理、非法采砂的整治等工作中衔接不畅问题,又为京杭大运河历史遗迹保存、文化带项目建设与发展等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签约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深入大运河沿线区域进行实地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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