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7月28日讯 (记者 李永志)记者从今天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强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全力抓好《河北省2022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据统计,目前全省新能源重型货车保有量已突破5000辆。
据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严格用车排放监管,指导帮扶全省2100余家重点用车单位建立健全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目前,全省参加环保绩效评级的重点用车单位,均能按照国家《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要求组织货物运输、强化运输监管,清洁方式运输比例快速提升。同时,服务重点企业“升A晋B”,推动重型柴油货车被新能源替代。目前,大宗货物运输车辆新能源化发展态势良好。
各地还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陆续修订完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范围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目前,全省各地主城区基本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超过18万台各类机械已编码登记,并纳入环境日常监管范围。
在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方面,我省坚持源头预防,近4年来,省本级组织开展新车环保生产一致性查验工作,基本覆盖全省新车生产企业和外省各车型销售企业,依法查处了一批企业未公开新车环保信息、生产销售不符合排放标准车辆等违法行为,促进了企业内部质控管理。
同时,强化区域运输管控。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均已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依法依规划定中心城区重型货车绕行方案。并按照京津冀统一防治要求,省生态环境厅还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交管局等部门会商我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政策,组织开展外埠入省重型货车排放阶段调查,为政策实施提供支撑。
此外,强化排放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对排放检验机构实施清单式管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目前全省正常运行的700余家排放检验机构均已实现排放检验全过程监控、全过程公开。今年上半年,全省累计检查排放检验机构3031家次,发现各类问题91家次。
在此基础上,我省还不断加强油气回收装置运行监管,自今年5月份开始,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专项检查。目前,全省已抽查抽测加油站9872家次,处罚油气回收设施不正常运行加油站2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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