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9日
第05版:聚焦

举措|临漳法院推行“1254”工作机制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

河北法制报讯 (王梦琪)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来,临漳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1254”工作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

“1254”工作机制,即抓好涉营商环境案件办理的一个关键点,落实善意执行和府院联动两个机制,遵循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五个优先,积极开展破产工作、风险研判、听取意见、法治宣传四个职能延伸。

在涉营商环境案件办理工作中,临漳县法院认真对照全国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要求,将与法院工作有关的指标进行细化分析,确定涉优化营商环境案件范围,在相关办理、执行环节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同时,他们在法院内部适时发布典型类案或类案操作规范,统一裁量尺度。

在涉营商环境执行案件中,临漳县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严格依法规范执行的同时,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严禁超标的查封、选择性执行;强化谦抑执行理念,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对被执行企业资产依法可封可不封的不封,依法可“活封”的坚决不“死封”,最大限度降低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该院建立起常态化、长效化、日常化的府院联动和沟通机制,与相关成员单位、政府各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共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为有效提高涉企纠纷解决效率,临漳县法院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五优先原则”,促使纠纷快速进入解纷机制,适于调解的第一时间调解或委派给调解组织等进行调解,对复杂、疑难案件及时安排开庭。该院加强和解、调解、公证与诉讼有机衔接,通过非诉方式有效降低涉营商环境案件诉讼成本,提升多元化纠纷解决的行业化、专业化水平。

在开展破产工作中,临漳县法院创新破产案件审理思路,实施“放水养鱼”挽救策略,对符合破产受理条件但仍可能适应市场需要的企业,积极运用破产和解、破产重组的方式进行救治;对救治无效或者根本不能适应市场需要的企业,打通“执转破”通道,提高企业债权清偿率。在风险研判时,该院对所辖涉营商环境案件进行分类分析,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的作用,为党委、各类企业提供法律风险的预警、预测、预防,并针对在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促进相关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他们全面走访各类企业,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他们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企业把法律风险控制关口前移,推动企业规范自身行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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