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永志)记者7月30日从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获悉,为加强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总队日前发布通告,决定自今年8月6日起,在京藏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实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行措施。
据介绍,通告中所指危险物品,是指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自今年8月6日起,京藏高速公路97KM+570M至京藏高速公路69KM全时段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如需从上述路段通行,可绕行京新高速公路或110国道。
通告强调,各危险物品运输企业要根据禁行规定,妥善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驾驶人要服从管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得驶入危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路段。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违反禁行规定的,广大交通参与者有权监督、举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