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孙国静 李航赟)7月26日,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干警与高碑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来到退役军人张某家中,为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
据悉,2020年9月18日,退役军人张某的妻子王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医药费、护理费等花销共计50万余元,因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不足,尚有32万余元未能执行到位。张某年过七旬,夫妻二人以种田为生。事故发生后,王某瘫痪在床,丧失劳动能力,张某一方面精神上承受突如其来的重大打击,另一方面还要照顾妻子日常,失去经济来源,再加上后期的持续治疗,老两口过得极其艰难。
了解案情后,高碑店市检察院主动告知张某有权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为其详细讲解了相关手续,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同时,该院全力协调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为张某争取更多的帮扶援助政策,不断强化司法救助社会效果。
高碑店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为契机,主动对接退役军人事务局,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司法救助联络机制,实现退役军人军属司法救助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应救尽救”“应救即救”,让深陷困难的退役军人感受到法律的关怀和温暖,打造具有高碑店市检察院特色的“法律拥军”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