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马辉)8月1日,在尚义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员的努力下,5起交通事故系列纠纷案件在两天内快速调结,其中4起案件当场履行。
5月20日17时30分许,薛某驾驶的轿车行驶至尚义县某乡间道道路时,与贾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发生碰撞,导致面包车驾驶人贾某以及乘车人共计8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受伤的8人被送往尚义县医院住院治疗,医药费各自垫付。该交通事故经尚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薛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贾某等人无责任。贾某等5人受伤较轻,治愈出院后,于7月1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薛某赔偿医药费等各类损失共计12.5万元。
尚义法院立案庭接到案件后,立案庭负责人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双方对事故认定没有异议,便建议双方通过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因为该系列案件涉及当事人较多,为避免出现调解时当事人较多致使矛盾激化的情况,调解员在认真分析案情后,根据受害当事人不同的诉求标的和调解意愿,决定按照先少再多、由易到难的方法分两拨、两天组织调解。经过调解员的巧妙安排,耐心调解,5起交通事故系列纠纷案件在两天之内迅速调解成功,4名受害当事人当场获得赔偿款,剩余案件约定8月8日履行完毕,履行标的共计9.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