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刘黎明 张丽娟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真是太感谢您了吴法官,要不是您费心尽力地给做工作,我的事还不知要到哪天才能了结呢……”7月27日,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当申请执行人张某从执行法官吴玉超手中接过3.5万元赔偿款时,激动不已。
事情还得从2020年说起。当年9月,申请人张某在被执行人某汽车销售公司(简称销售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30余万元的帕萨特轿车,但车到手后,在一个月内竟连续12天无法正常使用。张某先后到销售公司维修,同时对该帕萨特轿车质量产生怀疑。后经交涉,销售公司承诺退车、换车或赔偿,但销售公司却迟迟不兑现承诺。见多次协商不成,张某于2021年10月,向孟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销售公司退还其购车款32.4万元,并赔偿其相应损失。
孟村法院受理后,经主办法官做调解工作,张某与销售公司达成调解协议:销售公司负责检修张某购买的该帕萨特轿车,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标准,并赔偿张某的经济损失5万元。
然而,销售公司并没有履行义务,张某为此曾多次到销售公司理论,并于今年4月向孟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孟村法院执行法官吴玉超接手这起案件后,立即通过法院执行查控系统查询销售公司的财产情况,发现销售公司银行账户上的资金远远可以满足执行的需要。此刻若直接冻结销售公司的银行账户,此案即可快速直接执行完毕。但销售公司反映,公司眼下有大量订单需要完成,如公司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会造成销售公司无法完成订单,导致合同违约,会给公司带来极大的损失。而通过了解,吴玉超发现张某与销售公司都希望通过调解解决。
让吴玉超始料不及的是,此案的调解难度远远超出想象。一开始,张某就寸步不让,言称要通过网络手段对销售公司予以曝光。销售公司负责人则坚持不降低赔偿数额,就不给修车或者调换新车。对此,吴玉超没有气馁,他先从张某开始,与其耐心算起经济损失数额,小到买水吃饭,大到修车加油,一项项地分解,一点点地计算,一分分地扣减。对销售公司方则从法律和道理的角度入手,引导销售公司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感受张某因此事遭受的损失和苦恼。差距在一点点地缩小,张某与销售公司负责人的态度都有了改变。
在吴玉超和执行干警的努力下,7月27日,张某与销售公司负责人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由销售公司即刻检修张某购买的该帕萨特轿车,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标准,同时赔偿张某经济损失3.5万元。当天,销售公司负责人将3.5万元执行款交到了孟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