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彦林)今年以来,冀州区检察院以党建为引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延伸检察触角,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冀州区检察院用好“联建共建”“双报到”等平台,组织党员干部走出机关、走入基层、走访企业、走近群众,发挥部门职能优势,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合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一体推进。
为促进村内企业发展,冀州区检察院发挥自身优势,义务提供法律服务,就企业合法经营、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签订、土地流转等涉法事项,多次提供一对一法律帮扶。该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实施办法》《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区农村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就全院各部门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保障全区农村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对院领导、检察官分包的全区十个乡镇及部分重点村庄法治建设职责要求进行了具体细化,对破坏农村生产经营、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种犯罪“零容忍”,全面能动履职,调处化解矛盾纠纷隐患,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促进农村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决。
为做好法治服务,该院还在北漳淮乡7个村庄探索开展了检察人员兼职担任原籍村法律顾问试点工作,鼓励检察干警赴本人原籍村担任法律顾问,加入村民微信群,走到本村群众之中,进行涉农政策宣讲,开展日常普法宣传,随时就地帮助解决乡亲身边涉法问题,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该院干警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余次,成功化解承包地合同等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