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022年08月08日
第09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葛涛:

关于翟成功申请执行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本院作出(2021)冀0123执79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冻结你名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履行判决书义务。逾期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正定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周芳:

本院受理原告梁进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2022)冀0723民初71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康保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秉胜:

本院受理原告魏素梅诉你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康保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国军:

本院受理原告冯爱民诉被告李国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2)冀0821民初254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头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侯志达、侯柱、吴桂平: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承德热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2022)冀0821民初254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谷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付东超: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承德热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2022)冀0821民初2558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谷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德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的马飞与河北恒倩实业有限公司、张恒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15日10时起至2022年8月16日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张恒名下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06-1号金领大厦2号酒店式公寓楼301、302号不动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王红松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59080,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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