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付进)近日,泊头市某饭店厨师韩某下班后与好友一起聚餐,之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家。当时已是凌晨,意识模糊的他发现自己在逆向行驶时,想调整方向,却未及时发现对向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结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由于双方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都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泊头市公安交警大队民警经过调查取证,认为韩某有酒驾嫌疑。经对其进行抽血式酒精测试,证实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9.2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遂依法对其作出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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