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文慧 李奕磊
7月22日,津雄高速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通过调取后车行车记录仪,高速交警廊坊支队巡逻民警发现虽然发生了追尾事故后车负全部责任,但后车驾驶员的一个操作却避免了更大的危险发生。
当日17时许,赵某驾驶轿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发现左侧车道上有撒落板材,赵某驾车轧过板材后停在了左侧车道内。后车张某因与赵某驾驶的车辆跟车距离较近,来不及采取制动措施,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该事故中,后车驾驶员张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在事故发生时,张某发现右侧车道内有大货车行驶,在这种突发情况下并未采取紧急变道防止追尾的操作,从而避免了一场更大的交通事故的发生。虽然追尾了前车,但后车驾驶员张某的这种冷静处理还是得到了民警的认同。
高速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应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的车距,避免追尾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如果旁边车道内有大型货车通过,即便遇到前方有突发情况,也千万不要采取急踩刹车、突然变道等错误操作,一定要冷静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