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张晓艳、朱亚娇、李晶:
本院受理原告承德瑞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张晓艳、朱亚娇、李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824民初2355号案件诉状副本、司法公开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间为公告届满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213)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滦平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康凤芹:
本院受理盖军生诉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民终9272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按上诉人盖军生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孙海港、骆茹粉:
本院受理上诉人赵玉华与被上诉人孙海港、骆茹粉,原审原告侯学静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孙海港、骆茹粉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冀01民终66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650元,由上诉人赵玉华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易普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薛玉玲:
本院受理原告赵岩与被告河北易普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第三人薛玉玲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兆通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延宾:
本院执行你与张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33执恢111号执行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廉政监督卡、被执行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馆陶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馆民初字第62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且不限于冻结、划拨银行存款、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馆陶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潘成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10时至2022年8月24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潘成义名下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北路19号广安小区谈后园15-1-501处不动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闫军霞不慎将公证员执业证丢失,公证员执业证号为103011219960222,特此声明。
张茉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83715,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