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光斌)8月3日,青县人民检察院与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线索进行移交。双方对跨省市法律监督案件线索直接移送方式做了积极尝试,并就进一步落实《加强司法协作、深化交流互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进行了深入交流。
据悉,《框架协议》由天津市静海区检察院与我省雄县、霸州、文安、大城、青县、黄骅等六县(市)检察院于2020年7月共同签署,旨在推动七地检察工作深度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共同发展,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
本次监督线索移交后,双方围绕不起诉案件嫌疑人公益活动改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设,做强做实检察公益诉讼,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以及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等内容深入交流,就协助调查、协助帮教、联动监督等深化司法协作方式进行探讨,为双方更好融入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大局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