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牛继芬 通讯员 赵宙)今年以来,成安县人民检察院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从案件内部流程、外部司法协作沟通入手,严把程序、实体和监督“三道关口”,做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升了社会公信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把好程序关,使内部流程细化。该院在接受案卷建案立档的同时,审查逮捕必要性审查工作随之“上岗”,避免怠于审查、拖延审查、遗漏审查现象发生,使羁押措施合法。对出现的新证据、新案情,检察人员及时研判,尤其对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及时跟进评判,使羁押措施合情。对适合刑事和解的案件,他们随时掌握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捕后赔偿、达成谅解等因素,使羁押必要性合理。对于拟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由办案检察官形成羁押必要性审查报告,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报检察长审批,使羁押必要性审查规范。
把好实体关,让审查要件精准。该院针对涉企案件中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核心骨干、关键岗位管理者等人员,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确保涉案企业整改合规,可捕可不捕的不捕,把对企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则考虑社会危险性因素,依法少捕慎诉慎押;对涉众型或共同犯罪案件,综合嫌疑人在犯罪中作用、地位、危害情况,羁押必要性审查不搞“一刀切”;对首要分子、共同犯罪主犯,有刑事犯罪前科、多次实施犯罪和不认罪不悔罪的犯罪嫌疑人,给予严惩。精准把握犯罪实体,让羁押必要性精准。
把好监督关,使内外衔接紧密。该院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结案、备案等各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实行严格的流程式、跟踪型管理,促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更规范。在批捕、起诉等环节发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有无羁押必要的,通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及时移送案情,快速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促使羁押必要性审查合力提升。同时,该院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制度,及时将相关案件事实、证据,在押人员的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羁押表现、健康状况等情况,通报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提升司法文明、减少社会对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动力联动。
做细羁押必要性审查,体现的是检察工作能力优化和社会司法效果的提高,赢得的是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提升。2021年,在省委政法委公布的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通报中,成安县检察院在全省检察系统排名中位居第59名,较前年上升了104位,今年排名第32位,实现人民群众满意度“两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