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盖伟 王研研
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新乐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办案、监督、预防三大任务,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未成年人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 法治副校长护航“平安校园”
为增强在校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新乐市检察院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担任辖区内中小学、职业学校法治副校长制度,积极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等普法教育活动,通过上一堂课、开一扇窗,不断筑牢法治篱笆,播撒法治的“种子”。
5月12日,新乐市实验小学,该院法治副校长面向1200余名在校生开展“法治进校园 学法守法护航青春”法治教育活动。检察官就青少年犯罪中常见的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案例,为同学们讲述了常见的犯罪认识误区、青少年犯罪原因及特点,号召同学们认真学好法律知识,养成良好习惯,远离违法犯罪,让青春的小船扬帆起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坚持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相结合,遵循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提前干预的方法。通过法治课让学生们认识到什么是不法侵害,以及遭受不法侵害时该如何保护自己,潜移默化中提升学生们的自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检察官介绍道。
■ 公益诉讼打响未成年人权益“保卫战”
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守护者。该院不断创新工作模式,以公益诉讼之剑守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打响未成年人权益“保卫战”。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烟草、酒精具有明显刺激性和致瘾性,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甚至可能引发犯罪。今年1月份,该院主动排查辖区内各个香烟售卖点的经营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分别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烟草专卖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
4月,为守护学生出行安全,该院积极开展专项活动,排查校园周边交通设施不健全、校车安全管理缺位等问题,针对部分中小学校门口警示标志缺失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上述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均已采纳、回复,完成整改,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一道坚实的司法保护屏障。
■ 借力家庭教育指导共筑未成年人“平安家园”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和起点,关乎未成年人的发展。该院结合法治副校长授课、线上“云课堂”等工作持续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普法宣传,指导监护人学会接纳、陪伴、教导孩子,和孩子共同成长。
此外,该院还通过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方式帮教涉罪未成年人。2020年6月的一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亮、小飞因生活琐事与被害人小星打架斗殴,导致被害人手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受理该案后,新乐市检察院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进行了社会调查。检察官经调查得知,3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均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今年1月14日,检察院向3名未成年人的家长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并在未检办案专区为其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目前,该院对涉案未成年人已经实现百分百个案分析调查、对其家庭成长环境开展社会调查,并积极联合心理咨询师、社工、妇联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帮教团,定制符合每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引导监护人提升家庭沟通、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情绪管控疏导等方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