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冯雪娟 郝雪)为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维护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活动有序进行,近日,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签署《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信息通报机制》。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信息通报机制》共建立七项通报机制,细化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相关工作的衔接配合、文书报送、解除或者变更,以及检察机关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进行实地检查等工作,明确了工作中发现的不同违法情形依法提出相应的纠正意见。该机制的出台为检察机关及时全面掌握被监视居住人的具体情况,以及对公安机关的决定和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提供了具体依据,为刑事强制措施的规范适用提供了保障。
会上,宣化警方就今年以来因疫情防控及办案需要,对陆续归案的10名犯罪嫌疑人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进行了情况通报。双方就检察机关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检察情况及针对不同的违法情形所做的纠正意见,以及公安机关整改情况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并就指定居住场所人员配置、场所安全、疫情防控、被监视居住人思想动态、医疗保障等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