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智勇 通讯员 张学存)“谢谢你们帮我解决了救助款15万元。”日前,邢台市任泽区的李某英等人冒雨来到平乡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中心,为人民调解员孙春海送上一面锦旗表达谢意。
在平乡县,像这样调解保平安、促和谐的故事层出不穷。人民调解工作已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体系,全县共有各类调解组织286个,共有人民调解员996名,仅乡村人民调解员就达941名,他们以实际行动织密基层平安网,投身于市域社会治理的矛盾化解之中。
平乡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中心集指挥中心、排查中心、调解中心于一体,并建立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该中心实行村每周、乡每两周、县每月召开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对人民调解员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台账、逐一落实、责任到人,执行包案责任制。同时,实行“两两制”调解法,即村级调解两次不成功的报乡级调解,乡级调解两次不成功的报县级调解。对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案件,按司法局统一规范印制的调解文书格式制作成卷,上报县调解中心备案,并实行“以案定补制”,对调解成功制作成卷的案件,按照案件的社会影响大小和难易程度给予相应的补贴。
平乡县将选拔人才作为调解工作的关键,按照村民自荐、组织遴选、考核上岗等程序,选出一批具有一定法治意识和文化水平、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的人民调解员。这些群众身边的“知心人”,最清楚群众的想法和需求,能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提供咨询、进行调解。与此同时,该县司法局打造调解专家库,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还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平乡县调处中心对调解员采取集中授课、研讨交流、案件评析、旁听庭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经过业务考核,95%以上的调解员成绩优良,达到上岗标准。在奖励机制方面,人民调解员年内考核为优秀的,命名为“平乡县优秀人民调解员”;连续两年及以上考核为优秀的,命名为“平乡县金牌人民调解员”;村级调委会年度内做到无矛盾上交、无县级以上信访,由乡镇(街道)进行奖励。
如今,平乡县人民调解员已逐渐成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今年4月份以来,该县人民调解员共排查矛盾纠纷案件 1077件,化解 975 件,化解率为90.5%,为平安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