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陈兆扬 通讯员 张坤)“今年5月9日至8月9日,在3个月的时间内,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审结国企破产案件15件,收回国有土地176.4亩,处理破产企业负债4.49亿元,同时,完成职工安置4425人,向政府职能部门及管理人发出司法建议33份,在全省营商环境破产事项评估中进入全省前列。”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审判庭庭长苗笑臣向笔者介绍,这是该院积极探索推动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不断以改革审判工作机制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所取得的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2月份,沧州中院对中院本级及辖区内破产案件进行了摸底清理,发现在部分基层法院存在相关机制不健全、审判人员经验不足、专业化程度欠缺的问题,导致有些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长,进展缓慢。还有个别案件存在特殊困难,如涉及大批购房户及民间借贷债权人,债权确认工作难度较大。特别是有的案件还存在信访隐患,处理不好极易影响社会秩序稳定。
针对发现的这些问题,沧州中院经过认真分析研究,(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