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2日
第05版:聚焦

车祸致女子脸部受伤 法院判决肇事者承担美容费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胜男)因交通事故造成面部受伤,伤者痊愈后又进行了整容修复治疗,事故后的美容费由谁承担?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载人出行,行至某路口左转时,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子刘某相撞,事故造成两车损坏,人员受伤。后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导致刘某额头至右眉骨处受伤,进行了缝合手术。伤愈后,为消除面部伤疤对外貌的影响,刘某到美容医院进行了疤痕修复治疗。事后,双方多次协商赔偿问题未果,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美容费、误工费等费用。

庭审中,双方对除美容费以外的赔偿项目无争议,王某称美容费过高,且此费用不属于医疗费用,不应由他承担。而刘某认为,消除疤痕属于伤口愈合所进行的后续治疗,其目的是为了恢复脸部容貌,应属医疗费范围,美容费应由王某承担。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事故王某承担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故王某应赔偿刘某因此次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刘某因该交通事故造成其额头至右眉骨处损伤,进行缝合手术,术后留有疤痕,该疤痕已影响其容貌,刘某进行疤痕修复系正常医疗美容行为,故对美容费应予支持。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赔偿刘某包括美容费在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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