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5日
第05版:报缝

公告

石家庄洋金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支行与被上诉人谷扬扬、谷勤晓、石家庄洋金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石家庄洋金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冀01民终68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535元,由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支行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东合稷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颖与被告河北东合稷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暴素梅、刘洋: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燕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冀0821民初205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尚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刘金龙:

本院受理原告杨喜来、杨占东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山县人民法院

公告

励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石小南与你们(单位)励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邯开劳人仲案[2022]070号”的答辩(应诉)通知书与开庭通知书(定于2022年9月26日9点开庭)。请你们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答辩(应诉)通知书与开庭通知书,(本委地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凯大街南头路东劳动监察大队 电话5707511),逾期则视为送达。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遗失声明

张诗曼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46335,特此声明。

刘慧俐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03396,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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