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7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赵县检察院对两起案件进行听证

严格依法办案 提升司法公信力

河北法制报讯 (王力霞 李素慧)8月11日,赵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针对一起拟作存疑不起诉案件和一起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召开听证会,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进一步提升了案件办理工作透明度。

主办检察官郭景茹介绍了拟作存疑不起诉案件的基本案情、办理情况及拟作存疑不起诉的法律依据。据介绍,在马某某故意伤害案中,经二次退查后,侦查机关对于嫌疑人定罪的关键性情节仍未能查证清楚,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另综合犯罪嫌疑人存在初犯、主动投案、案发后能够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的情节,检察机关拟对该案作存疑不起诉处理。参加听证会的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表示,综合考虑双方情况以及基本案情,对积极赔偿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体现了检察机关人性化办案,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一致同意检察院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在听证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时,郭景茹检察官介绍,在邵某某、杨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中,检察机关考虑到两名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均系未成年人,且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鉴于二人均系在校学生,涉世未深,系初犯,涉案的社会危险性较小等情节,检察机关秉持以教育、挽救、感化为主的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司法理念,拟作不批准逮捕处理决定。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涉未成年人犯罪的听证案件、审查逮捕案件应采取不公开听证方式,检察官请听证参加人签订了保密承诺书。参加听证会的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表示犯罪嫌疑人还是在校学生,同意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按要求签订了保密承诺书。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通过听证参加人对社会各界进行呼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的关注,督导未成年人远离现实中违法犯罪的同时,更要警惕网络上诱导未成年人成为违法犯罪分子作案工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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