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8月18日讯 (记者 张世杰)记者从今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河北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积极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自2022年9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省行政复议职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集中统一行使,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推动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
据介绍,改革前,行政复议主要实行“条块结合”的管辖模式,条线上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块上的本级人民政府都承担行政复议职责。按照我省改革要求,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省行政复议职责集中至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事项。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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