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薛今)8月3日16时许,高速交警景县大队接12122转警称,衡德高速衡水方向40公里处发生追尾事故,一人受伤,车辆不能移动。值班室立即联系清障救援单位与附近医院120急救中心,同时通知值班民警赶往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追尾一辆重型罐式半挂车,厢式货车驾驶室挤压变形严重,驾驶员于某受到挤压后受伤且伴有胸口疼痛。后经重型罐式半挂车驾驶员张某等人的合力救助,最终于某从车内被救出来。
民警经询问得知,重型罐式半挂车因故障停靠在应急车道内进行检查,厢式货车驾驶员于某因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未能注意到方向偏移和前方车辆情况,径直撞上停在应急车道内的重型罐式半挂车,导致事故的发生。
民警调取路面公共视频,显示重型罐式半挂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内,车后方未摆放任何警告标志。于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在距离重型罐式半挂车后方约60米处开始方向偏移,其间未调整方向也未采取刹车措施,径直撞向重型罐式半挂车的左后车尾处。
于某被随后赶到现场的救护车送往医院,经检查诊断,于某因挤压致肋骨断裂,身体其他部位有擦伤,目前已入院治疗,无生命危险。
高速交警景县大队认定:重型罐式半挂车驾驶员张某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轻型厢式货车驾驶人于某在行车时接打电话,影响安全驾驶,二人对此次事故负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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