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保成 闫长润
曾荣获“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省级“法治乡村”建设试点的井陉县,围绕党建引领聚合力、村民自治强根基、队伍建设谋长远、筑牢阵地固根本的工作理念,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法治与德治的功能结合起来,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为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党建引领聚合力
“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执行力、凝聚力,为法治乡村建设‘铺路垫基’,激活了乡村善治。” 井陉县司法局局长王霞深有感触。
工作中,该县注重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让党性强、能力强、会致富的人,充实到村“两委”班子中。把党建延伸到乡村(社区),村村开通便民法律服务站,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行“一站式”服务,让群众感触到便捷的服务就在身边。把“红色堡垒”建到百姓家门口,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基层治理更加深入人心,为推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固本强基。
孙庄乡洛阳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党员大会,积极支持村民自治。党员干部带头落实一户一宅,强力推进拆除私搭乱建工作,拓宽硬化了主街道,打通了环村路,村内486米长的“龙须沟”建成小桥流水、绿树成荫的景观路。全村建设公园、花园23处,达6890平方米,村民实实在在感受到居住环境干净整洁、宜居宜业,达到了“党建引领、法治保障”的目标。
村民自治强根基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村民自治,可以让广大村民主动参与乡村治理,统筹好乡村治理力量,形成乡村治理合力。为把农村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管理、服务优势,全县321个村建立健全了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民代表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为主体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以村情恳谈会、乡贤议事会、道德评判团“两会一团”为抓手,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使其主动参与公共事务,解决矛盾纠纷,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工作。全面推进规范基层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评议机制建设,发挥道德大讲堂、学法用法星级示范户、最美家庭、好儿媳好婆婆等示范教育作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宣讲身边的好人好事,形成崇德向善、诚信友好的社会风尚,激发了村民自治活力。
南秀林村党支部书记高端庭感慨地说:“良好的道德风尚靠长期养成,一旦形成就会推动整个乡村走向文明之路。”如今,南秀林村不仅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还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队伍建设谋长远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创新基层治理,关键在人。该县从全县政法系统抽调业务骨干,担任法治指导员,围绕乡村重点、难点、热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治理和法律服务工作。由县直单位和法律工作者组成法治讲师团,深入社区、学校、乡村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