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絮冬)“法官呀,谢谢你们为我的事劳心费力,我真是不想让她们娘俩跟着我受苦了!”8月11日上午,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土城人民法庭法官的见证下,一起离婚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1年4月1日,梁先生与徐女士结婚,婚后夫妻生活和谐美满,育有一个可爱的女儿。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打破了这个家庭原本平静的生活。2020年,梁先生因车祸全身瘫痪,常年卧床,生活不能自理。徐女士便担起了照顾瘫痪丈夫和年幼女儿的重担。
看着日渐消瘦的妻子,梁先生做了一个决定,就是和妻子离婚。起初徐女士不同意,可是梁先生“软硬兼施”,让妻子多考虑孩子,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协议离婚。但由于梁先生无法行动,不能与徐女士一起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于是今年7月24日,徐女士含泪向丰宁法院递交离婚诉状。
案件受理后,土城法庭承办法官为了帮助双方当事人解决此事,当即驱车赶到梁先生家中,为其送达诉讼文书并组织调解。看着瘫痪在床的梁先生和憔悴的徐女士,以及整洁干净的农家小屋,承办法官心中感触颇多。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仔细向双方阐明了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进行调解,整个调解过程和谐有序。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被告自愿离婚,婚生女随原告徐女士一起生活,梁先生不需承担抚养费。承办法官现场制作调解书,原、被告双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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