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22日
第04版:民生

督促行政机关履职 化解供水安全隐患

□ 河北法制报记者 郑伟

通讯员 荆晓军 胡光辉

“感谢检察机关不但为我们解决了一大难题,也保障了全县的供水安全!”前不久,雄县供水部门的负责人来到雄县人民检察院,握着检察官的手不住地致谢。

去年8月,雄县供水部门发现位于县城某处的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存在占压供水和消防主管道及相关供水设施的情况,严重影响供水安全,遂前往施工单位要求保护供水设施,并说明施工占压供水设施可能引发的危害后果,要求尽快完成被占压供水设施的清理恢复工作,但是并未得到施工单位重视,直至施工完毕后仍未整改。同时,雄县住建部门作为项目工程施工的主管单位,在知悉施工单位以上违法情形后,未能及时履职、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造成城市供水和消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今年4月,雄县供水部门就“供水和消防主管道及相关供水设施被占压,经多次协调未果,严重危及人民群众供水安全及消防安全”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雄县检察院收到监督申请后高度重视,多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前往施工现场进行现场勘验核查,查明并确认供水设施被占压的客观事实。

调查取证结束后,雄县检察院于7月26日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召开公开听证会,并召集主管部门、权属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参与公开听证,确认各方责任,协商解决方案。在听证会上,雄县检察院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协调各责任主体排除妨害,消除供水及消防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雄县住建部门迅速落实,督促施工单位对占压情况进行了彻底整改。为确保整改效果,8月5日,雄县检察院联系各方责任主体再一次深入现场进行督导,确认在雄县住建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下,各相关单位已将项目施工被占压的设施全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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