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许晶 王圣琛)8月16日,饶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未成年涉罪案件举行不起诉宣告训诫仪式,并发出了饶阳县首份“督促监护令”,同时邀请县妇联、团县委共同对6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训诫及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向一起案件中的3名被不起诉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阐述了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进行了训诫。同时,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及其监护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对于该案中另外3名因不满16周岁未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检察官亦向其及监护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指出家庭教育的缺失是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责令监护人要以身作则,为子女做好榜样。在现场人员的引导下,6名涉案未成年人表示,今后会认真学习、踏实工作,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宣告仪式后,饶阳县检察院还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讲师对涉案家庭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导孩子和家长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家长们均诚恳接受指导,并表示,今后会学会倾听子女的心声,学会换位思考,正视自身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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