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敏)父亲高速上驾驶货车突发身体不适,而车上货物又要得急,不能耽搁,同行少年便提出替父开车。高速交警北戴河大队民警及时查获这一违法行为,这对父子双双受到处罚。
8月10日,北戴河大队执勤民警在京哈高速北戴河服务区对一辆大型货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无法出示有效的驾驶证件,同车的中年男子也支支吾吾说不清楚。民警将车辆引导至安全地方进一步核查时,驾驶员报出的身份证号让民警大吃一惊,其刚刚年满16岁,远远达不到法定的驾驶大型货车的年龄。民警通过询问得知,车上两人系父子关系,驾驶员高某智14岁辍学后,就随父亲高某一起经营货车。当日高某驾车行驶到京哈高速唐山段时突然身体不适,但车上运输的货物不能耽搁,高某智心想路上车流量较少,就提出替换父亲开一段。
民警依法对高某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第一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对高某把第一类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并对两人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高速交警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领C1、C2机动车驾驶证必须年满18周岁,B类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年龄要求为20周岁以上。请家长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不要放任孩子驾驶机动车上路,以免发生悲剧后,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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