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易县人民法院办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原、被告系父女关系,原告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生活,父亲3年未给付抚养费,母亲无奈以孩子名义诉至易县法院。
法官认为,原告起诉理由充分,但考虑到亲情,遂决心调解结案。法官从法理情交融的方向劝解,化解双方心中积怨,经过反复沟通,原告的母亲终于同意让原告与被告见面。父女相见那一刻泪如雨下,原告的母亲也不禁泪目,法官借机继续给双方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孟翔 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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