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马士江 王凤荣)8月22日,临西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消防救援大队签署文件,联合构建“消防监督检查+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就合力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协作中的组织保障、联席会商、联合监督、线索互送、执法办案协作等事宜,作出具体规定,为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的靶向落地,及其落实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提供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模式。
“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消防救援大队构建协作机制,是我们在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社会实践活动中探索而出的有益尝试,其意义在于借助消防视野,延伸公益诉讼检察触角,激发内生性活力,其目的在于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民生安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静介绍。
临西县以轴承装备制造、食品医药加工等四大产业为主体的民营企业及私营个体企业众多。深化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确保民生安全,公益诉讼检察立足前沿一线,从隐患中发现办案线索,从火灾事故中反思追溯和发现行政管理缺位、不到位等问题。协作机制的建立,拓展了公益检察履职触角,通过消防监督检查或火灾事故救援活动信息反馈,得以及时发现公益诉讼检察有关立案线索,同时提供了与问题企业直接“对话”调查研究的平台,为精准发现有关行政部门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等情况,提供了有效“证据”,为提升消防安全公益领域检察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及其法治监督活动成效夯实了基础。
根据协作机制相关规定,消防救援大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活动中,发现社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线索,及时向检察院报送,公益检察官提前介入;检察院在关涉公益诉讼司法活动中,涉及消防安全领域,消防大队在线索追溯、证据固定等方面,将给予人员勘察、技术支撑等协助。这样,可以节约司法资源,也为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及时化解提供了强力的检察保障。同时,双方定期会商、共同研判及其检查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畅通衔接等条款的实施,让双方在互动中协作,在协作中双赢,为化解全县消防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起了一道坚实的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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