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25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霸州法院三天执结 一起工伤赔偿案件

河北法制报讯 (崔亮)8月19日,霸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工伤赔偿案件时,从接手案件到案款全部执行完毕仅用时3天,受到申请执行人的赞誉。

杨某在某金属公司从事冲压工作,其间不慎受伤,经鉴定构成六级伤残。后杨某与该公司经协商一致签订赔偿协议,约定公司分期支付赔偿金,但最后一批赔偿金一直未履行,杨某向霸州市法院提起诉讼。7月4日,霸州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某金属公司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杨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共计41100元,并支付10000元违约金。

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法定债务。8月17日,杨某向霸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干警收案后了解到杨某为外地人,暂时无收入,为了索要赔偿已经在霸州住了近一个月,考虑到杨某的难处,执行干警请示领导后立即将该案件列为重点民生案件强力推进。经过线上查控,干警未发现该金属公司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等财产。8月19日中午,执行干警将该金属公司法定代表人传唤至法院执行局。经过对该法定代表人3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终于在当日下午下班前将全部案款51100元缴纳至霸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该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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