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常馨允)8月23日,在尚义县人民法院红土梁法庭审判团队“云主持”下,一起跨地区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得到圆满化解。
2020年9月,北京某装饰公司与张家口某建设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北京某装饰公司为张家口某建设公司承揽的张家口某旅游公司项目实施安装工程。北京某装饰公司依约完成工程后,未按合同约定收到剩余工程款。多次催要未果后,今年4月,北京某装饰公司将张家口某建设公司、张家口某旅游公司诉至尚义县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违约金78万余元。
今年5月,法官接办案件时,原告受疫情影响,无法到达现场开庭,且被告认为原告承接的涉案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对涉案工程进行司法鉴定。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案如果走鉴定、开庭、判决的诉讼流程,不仅无法做到快速解决纠纷,而且若对涉案工程进行鉴定,势必会增加一笔不小的开支,会加重双方的诉讼成本。法官对涉案工程现场勘查后,发现被告主张的工程质量问题是门窗安装问题,并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进行司法鉴定的必要性不大。为尽快解决纠纷,最大程度减轻双方诉累,承办法官决定对此案采用庭前调解的方式进行化解。
考虑到疫情因素,承办法官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了线上调解。调解一开始,双方的争议焦点始终在涉案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上,案件调解一时陷入僵局。办案法官通过电话、微信与双方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沟通协商,首先把双方对工程无异议的部分进行确认,再针对双方的争议点进行调解。最终,经过近3个月的调解协商,8月23日,原、被告当事人对剩余工程款支付额和支付期限达成一致意见,两被告支付原告剩余工程款74万余元,分三批次给付,并在线上确认协议内容。
至此,这起跨地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顺利化解。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