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被执行人系小微企业的执行案件时,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原则,灵活运用强制措施,帮助小微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在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万全区某小微企业贷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干警了解到该企业因疫情影响停工停产,无可供执行财产,如果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强制查封部分不动产,将对其下一步的经营影响较大,遂多次与申请人某银行负责人电话沟通,力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最终,该银行负责人同意可以放宽半年还款时限。
邹晓霞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