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方官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
原、被告在小区附近因停车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打斗,致原告受轻微伤。后双方因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诉至法院。
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开展调解工作。开庭审理后,法官再次从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标准等多方面给当事人进行了分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使被告同意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万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贾建东 周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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