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022年09月09日
第03版:法案

赞皇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将辖区新增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点位及采集的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一、闯红灯设备:

(一)G339滨榆线425公里220米(赞皇西高速口)

(二)滨河路与451乡道交叉口

以上设备抓拍违法行为:

1、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二、公路卡口设备:

(一)G339滨榆线414公里720米

以上设备抓拍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二)G339滨榆线442公里230米(李家庄)

(三)滨河路白鹿村道口

以上设备抓拍违法行为: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以上监控设备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启动抓拍,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赞皇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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