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022年09月09日
第06版:维权

三家企业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

邢台中院多元解纷 促企业合法经营

河北法制报讯 (路遥)日前,邢台市任泽区三家机械制造厂负责人王某、王某某和赵某某来到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感谢法官田建兴和特邀调解员巩孟山、张建强积极调解外观设计专利纠纷,促使企业规范合法经营,得以避免停产。

这起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的原告鲁某于2019年6月申请了一款爆米花机的外观设计专利,2019年11月获得该专利授权。后来,鲁某发现任泽区有三家机械制造厂在网上销售爆米花机,其外观、形体及规格型号等都与其享有外观专利权的爆米花机十分相似。于是,鲁某联系任泽区三家机械制造厂,未果,向邢台中院起诉,要求三家企业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案件转到邢台中院多元解纷团队后,法官田建兴和特邀调解员巩孟山、张建强经实地查看发现,三被告存在侵犯原告专利权的现象,但考虑到,若是单纯地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不仅影响企业生产,还会影响到员工就业,“若双方达成合作,对原告来说可以获得专利授权使用利益,三被告也可继续生产使用该专利。”为此,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积极做几方调解工作,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引用典型案例释法明理。最终,经多次耐心沟通,他们促使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三被告承认侵犯原告权利,积极进行赔偿,同时可以继续使用该爆米花机的外观设计专利,避免了企业停产、工人失业。

邢台中院多元解纷团队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推进,坚持保护知识产权与维护企业发展并重,加大调解力度,积极化解纠纷,仅8月份就成功调解25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以实际行动护航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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