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世强
为进一步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广大交通参与者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省公安厅交管局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意见》出台背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近年来,我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的态势没有根本改变。特别是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速,农村地区交通发展需求、组织形态、出行方式深刻变革,新老问题交织,管理矛盾突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更是面临着严峻挑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性、保障性工作依然薄弱,源头防控不到位,执法力量不足、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差、车辆安全性能差、农村群众交通安全素质低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由于乡村振兴政策的带动,下一步农村地区将成为人车路新的增长点,农村交通安全将面临更大考验。出台《意见》,是解决我省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薄弱问题,提升我省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
《意见》制定的必要性: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解决工作薄弱问题的必然要求和迫切需要
《意见》制定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2021年省委一号文件《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2022年省委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都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离不开良好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出台《意见》,是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其次是贯彻国务院安委办通知精神和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全国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具体实践。前不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今年召开的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突出强调,“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是今年公安部确定的38项重点攻坚项目之一、挂牌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要求各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攻坚任务。2020年12月召开的全国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也专门对各地提请党委和政府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