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牛继芬
通讯员 罗慧丽 王丽亚
近日,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办理了一起盗窃案。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小文(化名)是一名刚满16周岁的少年,虽然年纪小,但他的盗窃“履历”却很惊人——因盗窃被行政处罚7次。而这次被拘留是因为他已经年满16周岁,结合其之前的行为,要对此负刑事责任。
受理案件后,未检检察官立即准备提审小文。因为小文还是未成年人,需要通知他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检察官拨通他的父亲电话说明情况,被拒接,好在他的母亲同意按时到场。经了解得知,小文从小父母离异,虽然其抚养权归父亲,但父亲外出务工经常不在家,也不关心他的生活,小文经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母亲偶尔给予经济上的支持,但因为自己生活本就不富裕,并没有选择要回抚养权。在父母教育和监管缺位的情况下,小文上完初一就辍学了,虽然在社会上游荡,却异常喜欢车辆,跟电动车、摩托车有关的一切他都特别感兴趣。因为买不起,他选择了盗窃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爱好,但只偷电动车或摩托车上的零部件,从不买卖,只带回家自己组装拼接。虽然被多次行政处罚,但因缺乏父母的长期教育和有效管教,小文没有真正明白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屡次盗窃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也让他心存侥幸。虽然小文是未成年人,但他的家庭帮教条件让检察官忧心,是否对小文批准逮捕,也使检察官陷入了矛盾之中。
随后,该院邀请人大代表、办案民警和本案法律援助律师以及小文的父母到场召开案件听证会,听取各方的意见。然而,小文的父亲再次缺席了。
听证会现场,检察官通过详细介绍案情和小文的社会调查情况让大家全面了解了本案的起因及经过。小文的母亲再三表示,今后会努力教育好孩子,希望检察机关给孩子一个机会,帮助他找到发挥自己爱好的工作。与会的人大代表通过评议一致认为,小文虽然多次盗窃,但是刚满16周岁,年纪尚小,应当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如果直接用法律手段来制裁小文,可能会起到反作用,影响到他的一生,希望其父母能够尽到监护责任,通过循循善诱的方式让小文回归社会的正轨。经过汇总各方意见,结合本案案情,邯山区检察院经过决议依法对小文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为了使小文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让小文的父母尽到监管责任,学会“依法带娃”,未检检察官又通过不同方式耐心向小文的父母讲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内容,对小文的父母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并对二人制发了督促监护令,责令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深刻反思对小文生活、心理健康等不关心的问题,并说明督促监护令是督促家长依法履职的重要法律文书,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同时,他们邀请了小文户籍所在地的检察官及民警一起对小文进行了训诫教育。检察官现场为小文播放了在重庆山火中骑着摩托车冲锋在志愿一线的志愿者视频,通过榜样的力量带动小文改变思维模式。通过严厉的训诫和耐心的教育,小文感受到司法威严的同时也被司法温情所感动,当即表示,自己也要向志愿者们学习,通过自己的爱好为社会多作一份贡献。同时,检察官引入司法社工参与办案,委托经验丰富的司法社工——麦田青少年社工中心工作人员对小文及其父母开展心理疏导,引导他们调整心态,为孩子创造温馨的成长环境。
办案检察官介绍,下一步,他们还将扎实深入推进督促监护令的实施,加强与妇联、团委、公安、教育等部门的合作与联动,引导多方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工作合力,提升督促监护工作的质效,落实好对包括小文在内的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疏导和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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