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022年09月16日
第01版:一版

筑起“成案前”“成诉前”两道化解防线

廊坊中院“1+1”联动解纷模式促进金融案件源头减量

河北法制报讯 (张世宗 丁飞)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我省率先成立银行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市法院建成首家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打造“1+1”联动多元化解模式,筑起“成案前”“成诉前”两道化解防线,抓实做细金融纠纷案件源头治理。截至8月底,全市基层法院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同比下降13.47%,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同比下降31.86%,有效促进了行业诉源治理扎实有序开展。

顶层谋划,高站位建设“银院”对接平台。该院高度关注“断供”“退保”等新情况,与廊坊银保监分局联合出台《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整合行业监管职能,指导成立银行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调委会”),搭建金融纠纷“成案前”第一道化解防线。该院与人行廊坊支行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推进廊坊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挂牌设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建立“法官主导+金融专业人员配合”联合调解机制,形成“成诉前”第二道化解防线。该院建立上下级法院协调联动机制,对于诉前化解成功案件,两级法院快速联动,根据级别和地域管辖要求,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出具“诉前调确”或“诉前调书”等文书,固定化解成果。

挖潜聚能,高水平建设“银保”调解队伍。该院联合银保调委会举办全市银行业机构调解员培训班,指导遴选82名优秀银行业调解员,复训复考88名保险机构兼职调解员,储备170名人民调解员。同时,该院委托人行廊坊支行面向全市选拔优秀银行法务人员入库,形成金融纠纷诉前调解的专业力量,并每年一次组织集中培训,派出审判业务骨干授课,全面提高调解能力。截至目前,70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冀时调”,169名行业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科学推进,高标准规范“银保”调解流程。该院结合“银保”行业特点,依照民诉法规定,明确调解案件范围等11个具体事项,从调解提起、组织、结果处理、信息反馈全方位规范,形成程序清晰、节点明确、快捷高效的调解“流程图”。参照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该院制定《委派调解告知书》等八类调解文书样式,确保调解的严肃性、程序的正当性、结果的合法性。该院还推动把银行保险机构参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纳入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范围,激励银行保险机构参与金融保险纠纷源头化解的积极性、主动性。

发挥职能,高质量化解“银保”纠纷案件。银保调委会在遵守调解流程的同时,不拘泥于形式,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订立调解协议书,对于调解不成的坚持回访,真正使纠纷止于未发、止于萌芽。截至8月底,银保调委会共计受理调解案件626件,调解成功445件,金额7760.93万元。进入法院的金融保险纠纷案件,该院均导入到“人民调解平台-冀时调”全面化解,特别对受疫情影响的贷款“断供”案件,用足银行借款展期政策,引导借款人继续履行合同,促使案结事了。截至8月底,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累计完成借款等纠纷诉前调解97件,调解金额达2310.64万元。为促进银保行业健康发展,该院注重从金融纠纷调解、金融案件审理中总结发现银行保险机构产品设计、操作流程、内部管理等存在的缺陷和漏洞,以工作建议的形式反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截至8月底,廊坊中院共向银行保险机构提出工作建议2条,全部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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