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胜男)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5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扬,我省法院系统两个集体和三名个人光荣上榜。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两个集体荣获“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省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李学境(女)、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郭振旗、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审判庭法官助理鲍猛三名个人获得“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保定中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健全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机制,在易县万里长城紫荆关段选址建设首个长城生态环境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审结董某某等19人跨省排放废酸废碱污染环境案,该案入选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被纳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加大环保审判力度,审结全国首例长城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以司法手段保护人文遗迹。张家口中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制定出台《关于为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近五年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958件,在官厅水库国家湿地博物馆建立全省首家生态司法教育体验中心,审结的首例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裁判文书获评全国法院裁判文书类一等奖,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集体嘉奖2次,获评市委服务保障“首都两区”建设先锋集体称号。
省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李学境热爱审判事业,恪尽职守,先后办理涉环境资源类民事、刑事、行政案件1345件,担任廉政监察员督导评查案件、法律文书244件,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获得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邢台中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郭振旗爱岗敬业,带领全庭以“打造环境资源审判新品牌”为目标,用司法呵护绿水青山,用创新践行生态优先,先后荣获三等功6次、二等功2次,2017年获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沧州中院专门审判庭法官助理鲍猛辅助法官办理公益诉讼环境资源纠纷案件等共计300余件,善于从个案中积累经验、发现问题,积极撰写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司法建议等5篇,参与制定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相关文件,护航地区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