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张永明)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廊坊公安机关持续加强对涉疫违法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8月18日以来,该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涉疫违法案件15起,维护了疫情防控正常秩序和社会治安环境。
该市公安机关秉持“零容忍、严打击”原则,对在疫情防控中实施阻碍执行职务、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严厉打击,绝不手软。8月26日,在香河县全域静默管理期间,张某驾车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强行闯卡,冲撞拦截警车后继续逃跑。香河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做到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有力处置,该市公安机关加强与乡镇(街道办)的沟通联系,建立各项联络机制,积极主动对接,确保遇有相关情况第一时间知悉、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处置。8月17日,徐某到霸州市胜芳镇访友途中与确诊病例同乘一列车,到达胜芳镇后未主动报备,造成迟滞隔离管控。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待其解除隔离后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廊坊市公安局制发疫情违法案件办案指引,明确法律适用内容、打击重点,确保准确区分认定行为性质,保障防控措施有效执行。同时,该局加强对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行为的指导,确保法律适用准确,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扰乱公共秩序、散布谣言、谎报信息、阻碍执行职务和伪造、变造行程码、健康码等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8月22日至30日,廊坊市公安局临空检查站先后查获企图冒用他人核酸检测报告,使用假核酸检测报告,在车内藏匿他人、帮助逃避进京检查等涉疫类违法案件8起,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此外,该市公安机关还依法依规对2起散布和传播涉疫虚假信息案件进行了处罚。